其实苟超也想跟着去,可想到自己一点功夫没有,又是去深山猎野兽,他这小身板去了也是添乱,就很有自知之明的闭嘴不提。

“不用,不用,俺这脚坏的第二天,三娘就去寻俺嫂子说道去了,现下几位兄长全晓得,担心得不得了。这下知道獾子油好使,明儿定是与俺同去的。”

“哟,叫‘三娘’不叫‘俺那婆姨’啦?看来新婚生活过得不错啊。”

见他听劝,心中的石头也就落了地。苟超一边收拾,一边也有心情打趣了。

“俺还敢对她不好,有点啥事就跑嫂子那说去,转头俺就得挨训。”

“得了吧,对自己老婆好有啥可害羞的!”

见被戳破,张小四挠挠后脑勺,嘿嘿一笑,不好意思地说道,

“俺三兄也这般说,说自家的婆姨自家疼,大老远地嫁过来不容易,让俺对人家好点。”

“好啦好啦,可别解释了,这页揭过,”

苟超打断张小四的话,拿起青瓷酒瓶,对他说道,

“我和你说说这东西的用法吧,省的用还没用,再让你给偷喝了。”

装酒精的青瓷瓶子是苟超特意买的,因为密封严实,又小巧易携带,还不会被腐蚀,正经花了好几个大钱。

这一小瓶能有后世花露水的一半大小,张小四在手里把玩许久,还是有些不可思议,

“酒精,酒中精华?真有那般厉害?”

“不仅如此,要是军中有人发烧,也可以倒出一些,兑一半的水擦拭脑门腋下等处,退热效果不错。”

越听他说,就感觉越发神奇,也就更加难以隐忍,

“大郎——”

“想要尝尝是吧?”

苟超看他那副蠢蠢欲动地样子,就知道他忍耐不住。举起还剩半勺的酒精,极为严肃的说道,

“要不是怕你感染,我也不会做这个。不说三坛子酒就炼出这点,烈酒喝了本就伤身,还上头易误事。这半勺你尝过之后,瓶子里的只能作药用,再不许偷喝。要是喜欢烈酒,等你再回来,我给你蒸点三十度左右的,这个可不行。不是吓唬你,这一瓶掫下去,胃都可能烧个窟窿。”

赵大郎常常会说些奇怪话,初相识那会儿,还会问问是个啥意思,相处久了,发觉他很不喜多解说,有时甚至解说后仍听不明白,这点张小四已经习惯。

但,听不懂怪词,不代表听不出好歹。与他相处一年比其他人相处几年还要亲近自在,张小四可以确定,赵家大郎将是他这辈子最要好的异姓人,就跟读书人所说的“千金易得,知音难求”一样,赵大郎就是自己的知音。

接过木匕,深深地嗅了一下,张小四绝口不提此物的贵重、难得,自己万分感谢这些客套话。他觉得,有些情意只有记在心中,日后成倍地去还,才不显廉价,不被糟蹋。

“大郎,俺就是好奇它的味道。这回喝了,再没下次。”

豪迈地将酒液往嘴里一倒,还想再承诺一番,脱口而出地却是一连串地,

“咳咳咳咳咳咳”

苟超见他说得郑重,正觉欣慰,结果,半勺子酒精下去,呛的他差点没把肺咳出来,顿感乐不可支。

“厉害,咳咳,厉害!咳,五脏六腑如同火烧一般。”

“大郎,蛇肉炖好了吧,能熄火不?”

韩阿婆节省惯了,自来赵家,见动不动就要熬上半个多时辰地肉汤(←每周二蛋放假回来,都做一次大骨汤补钙),最近更是没完没了地煮酒,眼看一垛柴禾就要见底,真是心疼地不得了。

“好啦,好啦!”

一条二尺多长的小蛇也没多少肉,苟超拿碗连汤带水地盛了两块肉递给张小四,说道,

“呐,尝尝鲜吧。家里现在人多,剩下的得留着。”

趁着釜底还有些余火,往汤里添了好多预备地叶子菜,苟超转身进了厨房,提出一个酒坛子并一双木拖鞋来。

“巧妇还难为无米之炊,啥食材没有,我一大老爷们儿更做不出个四五六来。这半坛子酒是先前实验的半成品,能有个二三十度,你拿回去与兄长们喝吧。”

看看天色,拍拍张小四的肩膀,干脆出口撵人,

“天都黑了,我还得去地里验收记工,就不留你了。你那伤脚不宜穿袜子,趿啦木屐回去吧。”

别离宴没吃成,践行酒抱个满怀。

张小四看着赵家大郎匆忙赶去田里地背影,出了好一会儿神,才告别二蛋与韩阿婆,往家里走去。